贾载明:论中国之中
2019-03-18 15:12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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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中国之中

 

 

中国之中,理也哲也,象也喻也,正也衡也,广垠阔远,安若磐石。

中国之中,合宇宙之道,遂大象之意。万物有中,而分上下左右,而分四面八方。居中者,中立也,不偏不倚也,博大也,光明也,衡定也,悠久也。

故中为方位,有中州称,有中原称,有中土称,有中邦称、有中华称、有中夏称,有华夏称,其意一也。中则正,正则稳,稳则久,取意恢弘,善矣美矣!于中处立国,则龙盘虎踞、安若泰山也。于中处建筑,则平衡稳定、风雨不倒也。

“中”之识,源于伏羲仰观天文,俯察地理,取物像之中也。凡物必衡,衡必有中。阴阳之交合处为中,上下对接处为中,左右相连处为中。分而相等,合而均衡。凡物圆心为中,芯心为中。

明自然之理、通自然之道为中。人需合中,持中,行中。认识到事理本质规律即合中,秉持中的位置即持中,循理而行即行中。中即取正道而避邪路,其象为堂堂正正。故圣人有“中庸之道”。能合中行中者,即中也。犹如射击,命中也。此中非客观之中,乃主观之中也。行合于理,即中。在中的原则下“执其两端”,灵活机动,以维系事物总的平衡稳定,则为庸。庸者,变通也,不拘泥也。正所谓“发而皆中节”也。简言之,守衡为中,权变为庸。

故有客观之中与主观之中,前者为天地自然之中,后者为人事实践之中。

《周易》言中,比比皆是,如“刚健中正。”(《乾卦》)“讼元吉,以中正也。”(《讼卦》)“文明以健,中正而应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。”(《同人卦》)等等。言修身行为持中正也。

西周铭文曰:“余其宅兹中国,自之辟民。”《尚书·梓材》中云:“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。”《诗经》云:“惠此中国,以绥四方。”此皆言方位之国也。

故中华人民共和国,简称中国,根于方位,典籍有载、有述,向往行于大象之道。

 

(写于2019年春节期间)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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